第一部分 阳光招生信息
1.什么是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指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要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
阳光工程的主要特点是“六公开”和“六不准”。“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我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公平、公正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施,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严格招生管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省招办对高校招生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严格执行投档流程、批件管理流程、计划调整流程、录检工作流程、信息更正流程、信息发布流程、新闻宣传工作流程、信访接待工作流程等工作流程,使录取工作在制度的规范下和严格的监督下进行。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办和高校录取现场异地设置,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各批次投档由计算机按投档条件自动排序后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做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
(4)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公示所有特殊类型和专业招生的考生信息,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状态查询,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组成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进驻录取现场,对录取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各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也参与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期间,省招办邀请新闻媒体参观录取现场,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6)录取期间,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志愿。
(7)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省市县招办和高校专门设立咨询接待点,省招办和有条件的高校开通网上答疑平台,安排专人接待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查询和举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公布哪十类信息?
(1)招生政策规定;(2)高校招生计划;(3)高校招生章程;(4)艺术专业联考合格线、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5)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6)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7)全省考生分数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调档分数线;(8)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10)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4.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我省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高校招生录取新方式,即省招办和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的有关事项。
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
(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院校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确定预录取专业。
(6)省招办办理录检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
(7)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省招办负责人对打印出的新生录取名册审核签字,然后加盖录取专用章。经省招办签字盖章后的录取才正式生效。
(8)院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5.我省各批次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1日到8月20日。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2日到9月29日。
7月11日-14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
7月11日-20日录取:体育本科专业。
7月15日-21日录取:艺术本科(二)。
7月22日-28日录取:艺术本科(三)。
7月15日-21日录取:第一批本科。
7月22日-28日录取:第二批本科,招收参加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的本科。
7月29日-8月4日录取:第三批本科;体育高职高专,艺术高职高专。
8月5日-7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
8月8日-13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参加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14日-20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高职高专补录:9月22日-23日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9月24日-25日高职高专(一)补录,艺术高职高专补录;9月26日-29日高职高专(二)补录。
6.高校招生章程有哪些主要内容?怎样查询?
各高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章程(包括民办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广告)必须经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湖北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学校法人代表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高校招生章程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招生宣传和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性质、层次的简称。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对考生和社会的承诺。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
7.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哪几种状态?如何查询?
录取期间,考生可查询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
(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是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近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数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通过阅档后还要退出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5)“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6)“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打印寄发。
(7)“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由省招办打印盖章后寄发给招生高校。
另外,我省对高职高专未报到考生空出的计划实行补录。9月18日以后,省招办将高校报送的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予以注销,即取消未报到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状态由“录取”改变为“未报到注销”。这些考生不能参加高职高专补录。
录取期间,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及时提供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考生凭高考报名号或准考证号以及身份证号查询。考生也可到各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
8.录取过程中高校退档的理由主要有哪些?
录取期间,高校退档的主要理由有:文化总分偏低、计划额满、相关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专业额满、不服从专业调剂、女生已录满、此专业不录取往届生等等。
9.省招办通过哪些途径和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
(1)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是湖北省招办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免费网站,考生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国家和我省招生文件、政策规定和招生录取信息。省招办编写《阳光招生百问》《填报志愿讲座》《网上填报志愿必读》等专题宣传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发布,还可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2)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和录取期间,省招办通过10639678免费向考生发送志愿、密码、联系方式异动提示信息和其它招生录取信息。
(3)武汉电信114号码百事通:武汉电信开通114高校招生免费咨询热线,考生和家长只需拨打电话114(武汉市以外的拨打027-114),即可得到免费服务(只收通话费,不收任何信息费和电话转接费用),包括查询在鄂招生高校招办的招生咨询电话、高校的地址、乘车路线(限武汉市内)、高校网址等,也可查询市、县、区招办咨询电话、咨询接待地点和武汉市、区招办的乘车路线,并能直接转接武汉市内高校、区招办的招生咨询电话,咨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4)《湖北招生考试》杂志:通过《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公布在鄂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供考生填报志愿查询。
(5)新闻媒体:省招办根据录取工作进程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发布招生政策和信息,及时提醒考生注意事项。
10.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可以发送哪些信息?是否需要收费?
今年,省招办首次建立“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短信平台特服号码为10639678。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省招办通过10639678免费向考生本人发送志愿、密码和联系方式的异动提示信息,即考生每一次填报或修改志愿和密码,都能通过考生本人在网报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收到10639678发出的标注为“湖北阳光招生”的免费短信提醒,让考生及时知晓本人志愿和密码的变动概况,以防考生的志愿和密码被他人恶意篡改,保证考生志愿信息的安全有效。
要提醒考生的是:(1)10639678发出的所有短信都是免费的,而且不需要回复。任何要收费、要回复的短信平台都不是省招办的阳光招生短信平台。(2)省招办短信特服号码为“10639678”,短信后面加注“【湖北阳光招生】”字样。考生可将这个号码存在手机通讯录里,以防假冒。(3)短信提醒的内容主要涉及3部分:网报登陆密码、网报志愿和网报联系方式,这三部分每次有改动就有短信提醒。(4)短信只会发给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这个手机号可以是湖北省内联通、电信、移动的手机号,外省的手机号目前不能收到短信。最好填写考生本人或者父母亲或者最近的亲属的号码。除此之外,不要填写其他人的手机号。(5)要认真、准确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11位长度,手机号前请勿加“0或86”。(6)手机要保持畅通,网报系统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与联系电话一定要确保9月底之前不停机。(7)如果考生未填写手机号码、填写了错误的手机号码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未能接收到提醒短信的,不影响考生正常的填报志愿操作,也不影响考生正常填报的志愿数据的有效性。
11.省招办设立的咨询接待点在哪里?
从6月9日开始,省招办设立咨询接待点,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6月9日至7月3日,咨询接待点设在湖北科教大厦B座3楼,位于武昌洪山广场东侧。7月4日到8月20日设在广埠屯小学内,位于武汉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西侧人行天桥旁。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和家长凭考生高考准考证进入咨询接待点。
12.考生可通过哪些途径进行咨询?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1)“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cn)开设了网上答疑平台,考生可在网上答疑平台上提问,省招办和有关高校会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2)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高校情况。(3)招生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和时间安排将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4)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高校进行咨询。(5)经教育部批准高校自主选拔入围考生、艺术特长生入围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保送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示,考生可以查询。
13.什么是网上答疑?考生在网上咨询要注意什么?
从六月中旬开始,省招办和部分高校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开展网上答疑,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中的“省招办答疑”栏目,进入答疑互动平台进行提问。同时,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校园网上也开展网上答疑,涉及高校的问题请考生直接向高校咨询。招生录取期间在网上提问的人数较多,省招办和高校一般选择有代表性的提问进行回答,对前面已经回答的问题不再重复,建议考生进入答疑互动平台后,首先浏览已回答的问题,相同的问题就不要再提。另外最好事先有针对性地设计好自己的提问,提问要明确、简练,以便所提问题能及时得到回答。
14.考生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考生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院校的招生录取信息。一是登录院校网站,了解院校基本情况;二是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录取要求;三是通过电话向高校咨询;四是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到院校实地考察,了解院校的办学情况。
15.考生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按教育部规定,高校录取的新生必须经省招办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新生名册签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省招办公章。考生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以后,一定要在湖北教育信息网或到市(州)、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才表明省招办已经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显示为其他状态时,表示还没有被正式录取。若考生在网上查询自己已被录取,但没有收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最好主动向高校询问录取通知书是否已寄出,以免录取通知书错投、误投,影响报到入学;若查询结果显示“自由可投”,则表示考生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
16.高考落榜考生想继续深造,有哪些途径?
未被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途径实现继续深造的愿望。
我省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8月底至9月初,成人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或到当地县市招办了解成人高考报名的有关情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专科、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报考人员可在我省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有关自学考试详情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查阅。
17.招生诈骗行为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如何防范?
在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种种幌子,进行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广大考生和家长应提高防范意识,注意识别招生骗子的诈骗伎俩。
伎俩一:混淆教育形式蒙骗。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是多样的。一些招生骗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蒙骗希望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上大学,甚至重点大学。家长花钱后,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入学之后方知上当受骗:就读的根本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而是自考试点班、成教预备班、网络学院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防范提醒: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以及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高等教育的形式,但跟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有区别,入学门槛较低。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不需要参加统一高考、统一录取即可就读。混淆教育形式来蒙骗考生和家长,是目前较常见的欺诈手段,招生骗子最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打考生和家长的主意。
伎俩二:冒充高校人员行骗。骗子自称为某高校招生人员,携带有某高校招生宣传资料,见了考生和家长,滔滔不绝地吹嘘,诱骗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取得家长信任之后,又强调录取的难度,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家长为了孩子的前程,慷慨出手,结果上当受骗。
防范提醒: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按志愿和分数由计算机来排序投档,任何人为因素都不能影响录取结果。
伎俩三:声称“低分高录”哄骗。骗子自称是招生院校或省招办某领导的熟人、亲戚,声称自己有办法让不够第一批本科线的考生录取到第一批本科院校,只有专科分数线的录取到本科专业,从许多考生手里骗取大量钱财。
防范提醒:省招办严格执行批次线,不录取一名批次线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录取的批次线下考生都是符合国家和省里规定的照顾政策,不存在由某个人打招呼、批条子。
伎俩四:谎称“内部指标”“小计划”诱骗。这是招生骗子惯用手段。他们伪造文件、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假冒“湖北招生信息网”或“××高校招生网”,假扮高校招生人员。和家长见面时,他们往往会拿出一些伪造的证件和学校的空白录取通知书,谎称手中掌握有某些高校“内部指标”“小计划”,要家长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部分等录取通知书到手后再交。然而,当家长将定金如数交上后,他们给家长的是伪造的假通知书,或者干脆卷款逃之夭夭。
防范提醒:省招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招办统一对社会公布;录取期间学校追加计划一律在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中调整,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
伎俩五:以“自主招生”为幌子行骗。一些骗子利用自主招生政策,误导家长,声称自主招生就是不要分数线,花上数万元即可搞定。
防范提醒:经教育部或湖北省招委批准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的高校已对社会公布,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要参加高考,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并经过省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伎俩六:凭借“定向招生”诈骗。一些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和家长,吹嘘自己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保证录取,公开叫价,收取所谓“定向费”,以诈取家长钱财。
防范提醒: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湖北省的定向招生计划与其他招生计划一样,由省招办集中统一投档录取。
伎俩七:利用所谓“预科生”进行诓骗。国家规定不允许超计划、无计划招生,根本没有所谓的“预科生”,以“预科生”名义进校后不能办理录取手续,不能取得学籍,近几年少数高校独立学院(分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游离于招生体制之外,承诺“先上车后买票”“专科进本科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而动,四处搜罗生源,向违规招生高校推介,向家长收取巨额好处费、信息费。
防范提醒: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可以办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手续。按教育部规定,湖北省考生只有经过湖北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的学历文凭证书。
伎俩八:利用录取信息欺骗。每年招生期间,有些骗子住在招生现场附近的宾馆,利用家长和考生提供的报名号或准考证,冒充考生家长或亲戚,在招生录取现场咨询点查询考生投档轨迹,钻家长和考生信息不灵的空子,本属于正常投档和录取,却向考生家长报功:是由于他找了朋友,花钱疏通关系,考生才被投档或录取,并借机向家长收取钱财。
防范提醒:考生不要轻易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号告诉别人。在录取过程中,所有考生都可以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当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只有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县(市、区)招办的录取结果是由省招办提供的。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用钱买计划”;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部分 招生政策规定
18.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保持稳定不变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不变的主要政策规定有以下10个方面:
(1)高考考试科目仍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采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2)坚持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
(3)严格招生管理,考生一经录取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常规录取结束以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4)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在教育部指定的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
(5)继续维持第一、二、三、四批志愿结构不变,第一批本科为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第二、三、四批均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为一个院校志愿,第二志愿是由6个院校组成的平行志愿。
(6)继续在少数省属本科和高职院校以及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招生比较困难而就业情况好的艰苦专业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继续在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
(7)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省招办将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计划数向社会公布,未录取考生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和办法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投档。
(8)全省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统考,除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划线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可以不参加省美术统考外,报考其他高校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舞蹈学等。高职高专非美术类专业实行校际联考,联考专业有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艺术主持、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演艺主持方向)、摄影、舞蹈。
(9)建立省招办、市县招办、高校招办和网上答疑四位一体全程咨询网络,从高考结束的第一天开始,到招生录取结束的最后一天,为考生提供全程咨询接待服务。省招办集中公布省市县招办和高校招办咨询接待地点、电话和网址,方便考生就近就便咨询。录取期间,继续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运转的七种状态,考生可快捷查询。
19.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哪些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1)提前批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从2013年开始,对提前批本专科所有科类(文理、艺术、体育)实行知分填报志愿。今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将全部实行知分知线填报志愿。
(2)公布考生成绩和分数线时间提前。今年公布考生成绩和分数线的时间将从原来的6月25日提前到6月23日。
(3)考生填报志愿时间调整。往年考生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今年所有批次、各类志愿均一次性填报,即所有考生都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登录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时间是6月25日至6月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17:00时。
(4)省属院校开展面向贫困地区招生试点工作。参照教育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政策,安排10所省属第二批本科院校的部分本科专业,开展面向国家确定的我省26个贫困地区和省确定的阳新县、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和神农架林区等贫困地区招生试点,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同批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
(5)艺术本科(三)实行分类划线。从2013年开始,艺术本科(三)非美术类按照校际联考的专业实行分类划线,按各类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合格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将校际联考的专业合格线划定时间从4月份调整到6月23日,与高考文化录取分数线一起划定和公布。
(6)建立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今年,省招办首次建立“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通过考生本人在网报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收到省招办网报系统的免费短信提醒,让考生在第一时间知晓本人志愿和密码的变动概况,以防考生的志愿和密码被他人恶意篡改,提高考生志愿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7)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技能高考专业类型以及单招试点规模。2013年,我省有6个专业类别实行技能高考,有14所学校试行高职单招。参加了技能操作考试的考生还要在六月份参加文化考试,再进行录取;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录取。
20.什么是高考总分和特征成绩?录取时如何使用?
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各科成绩的总和。特征成绩是指考生的高考总分和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的总和。例如某一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加10分,其特征成绩为580分;某一汉族考生的高考总分为570分,没有政策性照顾加分,其特征成绩仍为570分。省招办投档一般采用考生特征成绩。录取时,有的院校使用高考总分,有的院校使用特征成绩,院校录取采用哪种成绩,可查看院校的招生章程。
21.什么是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批次线)?划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虑哪些因素?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全省考生高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确定的录取新生的各批次、各科类最低成绩标准。各批次、各科类的批次线都不同,科类一般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文史类和理工类又分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批次线是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执行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院校只能录取所在批次线上的考生,只有高考特征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投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我省第一至四批院校志愿在公布高考成绩和批次线以后填报,批次线可更好地指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比如某考生的特征成绩达到了第一批院校的批次线,就可以填报第一批和以后各批次的志愿。
划分批次线主要考虑了以下一些因素:(1)各批次院校在鄂招生计划数;(2)全体考生高考成绩总体水平和各分数段考生人数情况;(3)按一定的划线系数,确保高校有一定的生源选择余地,批次线上的考生人数要大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综合以上因素,经过计算机程序测算出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省招委批准后执行。
22.什么是院校调档分数线(简称校线或院校投档线)?预估院校调档分数线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院校调档分数线是指以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20%以内),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档后自然形成的该校某科类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省招办投档时,将第一志愿填报了该校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进行投档,自然形成校线。通常情况下,校线往往高于批次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其校线等于批次线。考生的档案能不能投给学校,最关键取决于特征成绩是否达到了校线。
例如,第二批本科某高校理工类计划10人,第一志愿填报该校且成绩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有80人,省招办按招生计划数的1.2倍需投档12份(10×1.2),计算机将这80人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在第12位考生的特征成绩即为该校本批次理工类的校线。高校审阅,择优录取其中10人,将不予录取的2名考生档案注明退档理由,退回省招办,被退档的2名考生参与后续志愿投档。
正确预估招生院校的校线水平,对提高志愿的有效性,增加录取机会具有根本性作用,是填报志愿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由于各院校的校线在投档前谁也无法事先知晓,是在投档后形成的,考生选报志愿时,只能根据掌握的有关情况和历年招生资料,作个大致的估计。通常用粗估方法预测校线,主要是通过比较某院校往年在本省的校线、录取线、生源等资料和一定的规律,进行类推预测。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应结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预估第一批本科学校的校线,建议考生将近几年校线相近的学校进行归类,对同类学校大致预估一个校线。预测学校今年的校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就是考生要知道自己在全省同科类考生中的位次(排名),以及预填报学校往年校线分数所对应的位次,如果两个位次一致和相当,填报后录取的可能性就大;如果两者相差过大,落选的可能性就大。找准位次,应该比单纯比较分数更准确。近几年,有些学校在我省的校线比较平稳,有些学校的校线起伏较大,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考虑这些变化。
23.招生计划是怎样公布的?何时公布?
省招办通过2013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于6月份公布招生计划。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学校全称及代号;院校所在地点;招生总数;科类(文科、理科、艺术、体育);招生专业、代号及人数;学制;收费标准;生源范围等。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时查阅学校,对招生计划的编排按高校所在地区排列:同一批次、同一科类的招生计划按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集中排列,如“北京市”条目下,将地处北京市的学校编排在一起;“湖北省”条目下,将地处湖北省的高校编排在一起。
招生计划共分八部分。第一部分为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第二部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三部分为第二批本科院校,第四部分为第三批本科院校,第五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第六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第七部分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第八部分为招收参加高职统考和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院校。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期登载:第一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6期登载:第二、三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7期登载:第四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8期登载:第五、六、七、八部分招生计划。
24.阅读招生计划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填报志愿要以2013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6、7、8期登载的招生计划为准。院校名称前的4位数字为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的2位数字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内容为专业方向(名称)等。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院校及专业代号系省编代号,仅限湖北省考生及在湖北省招生的院校2013年使用。
(2)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高职高专学制一般为三年,在招生计划中均不注明学制年限。对学制有特殊规定的,如7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则在专业后面标明“7年”,高职高专为两年学制的,则标明“2年”。
(3)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各院校学费标准系各院校提供,有些院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实际的收费标准按院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高考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通过查询招生章程、向学校咨询等方式了解所填报院校(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是否招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5)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院校指定地区且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生源范围在专业后面注明。
(6)少数院校在我省有西藏班计划,西藏班计划在专业后注明,录取到西藏班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到西藏工作一定的年限。
(7)考生要对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自身的体检结果,在填报志愿时,避开院校不予录取的相关专业或考生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
25.什么是上线落选?为什么会出现上线落选?
为了让高校和考生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每个批次划线时,要保持上线考生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部分达到批次线的考生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被该批次院校录取,通常称为上线落选。每一批次录取完毕后,总有一些特征成绩达到或超出批次线的考生没有被该批次院校录取。
上线落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院校志愿填报失误落选。考生成绩达不到填报院校的校线,各志愿都落空,没有机会参与投档而落选。(2)填报志愿过少落选。填报的志愿太少,如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院校落选后,再没有机会参与其他院校录取了。(3)专业志愿填报失误落选。部分分数较高的考生全部填报热门、紧俏专业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虽然档案投到了学校,但高校无法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被退档。在去年的一本平行志愿录取中,这个问题尤其突出,希望引起考生重视。(4)填报了因身体条件高校不予录取的专业。(5)相关科目成绩偏低,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有的考生虽然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的校线,但由于某一门单科成绩太低,或者与填报专业相关科目的成绩没有达到学校要求,学校不予录取。此外,还有因档案内容不全、不真实等原因而落选的。
26.什么是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考生录取后如何领取纸介质档案?
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院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考生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电子档案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与考生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因考生本人填写或校对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录取过程中所说的“档案”指的是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材料和优录证明材料等。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
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招办招生录取现场。所有录取考生(包括军事院校录取的新生、空军和民航招收的飞行学员)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考生报到时自己带到高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纸介质档案。
27.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牵头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或省教育厅发文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如同时符合下列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②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湖北省属高校时,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时符合第(1)(2)(3)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
(4)在我省参加高考录取的外省籍随迁子女,享受教育部统一规定且我省实施的优录加分政策。
28.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如何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
(1)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县(市、区)公安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3)台湾省籍考生须经省台办审核盖章。
(4)体育竞赛优胜者须经市(州)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5)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7)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8)农村独生女须经乡、县(市、区)、市(州)人口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盖章。
优录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考生优录身份认定和相关原始证件的真实性由优录项目涉及的县(市、区)、市(州)及以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在加分投档项目审核中,对考生出具证件的真伪和其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各县(市、区)招办负责接受本地报名考生优录申报,核实考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检查证明材料是否完整,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市(州)招办负责复核考生申报项目和证明材料,汇总检查县(市、区)招办报送的考生信息无误后上报省招办。省招办汇总全省考生优录信息,向社会公示加分投档考生名单,接受举报并协助调查核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举报核实后的考生。县级招办和中学要公示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办公示的考生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29.优录加分在录取过程中如何使用?
对经审核、公示符合优录加分条件的考生,省招办在投档时,将考生优录分加入考生高考总分,形成考生特征成绩,并按考生特征成绩进行投档。从近几年录取情况看,一般院校在录取时使用考生的特征成绩,即认可考生的优录加分。但也有部分高校不采用考生特征成绩进行录取,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享受优录加分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要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对不认可优录加分的高校要慎重考虑,尽量有效利用优录加分。
30.农村独生女考生加分在什么范围使用?
经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和省招办公示的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我省的省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类考生报考省外高校和在鄂的部委属高校不能享受加分投档政策。
31.我省2014年对哪些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省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取得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
(2)在国家规定的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8个运动项目中,符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应届毕业当年参加全省统一组织专项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教育部或省统一规定标准的,可以在高考成绩上加10分投档。
(3)从2014年起,我省继续保留烈士子女高考成绩可以加20分投档的优录政策,取消烈士兄弟姐妹加分政策。
2014年我省除对以上优录加分政策进行调整外,其它现行优录加分政策保持不变。
32.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的高校,可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投档时有什么规定?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恩施州、十堰市的本科院校录取当地考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在鄂招生计划的50%。
33.考生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为什么不能取得学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高校当年录取的新生由各学校直接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入学新生核对注册。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只有注册的学生毕业时才能获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湖北考生只有经湖北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籍,毕业后才能取得普通高校学历文凭证书。
34.我省对复读生参加高考和招生录取有没有特殊规定?
除军事院校、公安现役院校、直招士官生和大部分高校保送生以及部分院校(专业)明确规定不招收复读生外,我省对复读生没有其它的政策限制。尽管如此,由于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有限,尤其是重点院校优质教育资源的竞争非常激烈,建议考生不要轻易放弃录取机会,不要轻易选择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