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考生和家长正当利益,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正常进行,维护学校良好办学声誉,我校就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和“30个不得”等要求,认真落实各省(市、区)招生录取政策和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宣传、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力维护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二、我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严格做好考生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在校外任何省份和地区设置招生报名点,进行有偿或代理招生。对于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使用学校校名(含简称)、校徽,或以学校及招生办名义,通过建立所谓新生群、新生咨询群等途径,开展招生宣传及商业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任何假借我校招生工作人员名义“招生”、收费或承诺“包录取、转专业、包就业”的情况,均属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考生和家长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及时向我校核实。因轻信他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五、我校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所有收费项目均由我校财务处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并出具由财务处署章的正规收据。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环节、任何时间、任何机构和个人能够对考生收费。
六、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问答、报考指南、录取查询、录取公告、新生入学须知等信息,并如实开展招生宣传、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七、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为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唯一渠道。录取期间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jxy.edu.cn/)“录取查询”栏目,查询录取状态和通知书投递信息。
八、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校内招生咨询点设在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18号长江职业学院明德楼205室(沿路设有指示牌引导);对外招生咨询电话:027-87170101、87170202、87170303
九、招生违规监督举报电话:027-87174585,邮箱:lianzheng87174576@163.com。
欢迎广大考生报读长江职业学院!
希望广大考生、家长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我校招生信息,不要轻信谣言或虚假承诺,谨防上当受骗。
长江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24年7月3日